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问题,赤峰市市纪委监委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01
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七中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高树林等人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年12月至年6月,高树林指使该校出纳员马国强、原总务主任庞永采取截留学生教辅资料费、行李费、伙食费以及虚列食材支出、收取学生洗浴费、截留校内超市承包费等手段,私设“小金库”账外资金余万元。年9月至年4月,高树林以“课后服务费”“值周教师补助”等名目使用财政经费或“小金库”资金为部分教师违规发放津补贴余万元。高树林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年5月,巴林左旗纪委监委给予高树林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工资由十七级3档降为二十五级11档,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马国强、庞永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林东七中原副校长刘玉东、王子强、唐巍军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依纪依法予以没收或按原渠道返还。
02
赤峰市喀喇沁旗河北街道新丘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兆海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年底,时任新丘村党支部书记郭兆海、村委会主任云凤岭、会计李春瑞、委员刘淑芬四人商议后,从村集体资金中每人领取元作为交通费、通讯费补贴。在核查过程中郭兆海、李春瑞、刘淑芬主动将支取的补贴款上缴。年6月,河北街道党工委给予郭兆海、刘淑芬党内警告处分;李春瑞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凤岭非中共党员,且已不再担任村委会主任职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来源:赤峰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