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岳某某等七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在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一起涉恶犯罪案件。
经法庭审理查明,年2月至年3月期间,以通辽市扎鲁特旗人岳某某为首的7人在内蒙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及吉林省四平市等多地,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为手段、以举报被害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威胁,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其中,在赤峰市实施敲诈12起,在赤峰市巴林左旗实施敲诈5起。
截止案发,该团伙被公诉机关认定实施敲诈勒索行为20起,既遂14起,未遂6起,敲诈既遂金额15.6万元,未遂6万元,合计21.6万元。
犯罪嫌疑人被带出看守所
岳某某等7人团伙正是认准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饮酒司机轻易不敢报警的心理,驾车故意追尾、剐蹭受害人车辆,漫天要价,勒索钱财。该团伙作案时少则2人、多则5人,踩点、盯梢、撞车、谈判、事后按“贡献”大小分赃,计划周密,分工明确。
年3月23日晚间,该团伙在巴林左旗林东镇连续实施的三起敲诈勒索行为集中代表了该团伙的犯罪手法和疯狂表现。
当日下午17时许,该团伙驾车到达林东镇后,选择契丹新村小区西侧饭店集中区域,一名嫌疑人先进入饭店观察,发现疑似饮酒人员出门驾车后,立即通知店外守候人员跟踪,待车辆行驶至路口时,故意撞停受害人车辆,并直接威胁受害人:“你喝酒了,公了还是私了?”在当天实施的三起敲诈行为中,因前两起的受害人未饮酒,嫌疑人敲诈未成。该团伙心有不甘,马上返回饭店门口继续寻找,直到第三起终于成功敲诈1万元,这才于当晚离开了巴林左旗。
在后期实施的敲诈勒索行为中,该团伙越发嚣张,胃口也越来越大。踩点人员往往在饭店点上几道菜,耐心寻找作案目标,为防止失手,甚至直接推开饭店包间的大门,确认饮酒人员。
嫌疑人作案后狮子大张口,往往索要几万元“修车费”,在赤峰市林西县的一起轻微剐蹭“事故”中,开口就索要10万元的“赔偿”,在通辽市科左后旗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嫌疑人一伙逼迫受害人掏光了身上所有的元现金,这是该团队成功敲诈的最高一笔“赔偿金”。
年3月10日,该团伙第三次返回到巴林左旗作案,受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察觉异常,结合以前的报警记录,加大侦查力度,当月20日起,7名犯罪嫌疑人陆续被巴林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
庭上,各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认罪,希望得到法院的从轻判决。整个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由于事关扫黑除恶,巴林左旗法院将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后择日宣判。
l来源: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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