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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处分集体财产优亲厚友,赤峰通报3起

巴林左旗纪委监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富河镇横河子村党支部书记张亚新优亲厚友问题。经查,年,张亚新父亲张某在其承包的荒山旁新建面积为40平方米的房屋,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35万元,根据《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林左旗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本村异地新建住房后原有的宅基地收回为集体所有。张某在落实危房改造项目后未将原有危房进行拆除,并于年将危房拆除后在原有宅基地新建住房,不符合年危房改造政策要求。张亚新身为中共党员、富河镇横河子村党支部书记,在协助人民政府落实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其行为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年6月,经中共巴林左旗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亚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松山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一、初头朗镇水利站站长尚国民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问题。年,赤峰市水利局批复初头朗镇肖家地村喇嘛沟组和肖家地组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由松山区水利局组织招标实施,并与两家企业签订土建工程合同,初头朗镇水利站站长尚国民在负责“人饮工程”监督管理时,未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将两家施工企业负责施工的入户工程由各户承担施工,该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年4月,松山区纪委给予尚国民党内警告处分,将两家施工企业的违纪资金进行收缴,退还给初头朗镇肖家地村农户。

二、初头朗镇那不打村时任主任刘汉勤擅自处分村集体财产问题。年,初头朗镇那不打村时任主任刘汉勤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未进行评估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位于该村坝下的7亩村集体机动地给刘某某治理,用于抵扣其装载机费用,此行为已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行为,年4月,松山区纪委给予刘汉勤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赤峰纪委监委

责编: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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