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敖汉旗原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死一审被判刑7年
2月2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获悉,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原政法委副书记潘卫国酒驾致4死案一审宣判,潘卫国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同车人闫某华因犯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潘卫国附带民事赔偿4名被害人家属共计万余元。
打开网易新闻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xgyy/2452.html
地址: 联系电话: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