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作为自治区试点盟市,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实现婚姻登记业务“全市通办”,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办事条件。
据了解,赤峰市户籍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补领婚姻登记证时,男女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可在任意旗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按照“在哪里申请,在哪里办理”的原则办理离婚登记。即不可以在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到另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申请离婚登记后,在“冷静期”内,双方当事人户口迁出赤峰市的,当事人需到户口迁入地重新申请,重新计算“冷静期”。
此外,由于当前档案数据在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档案查询,以及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内无婚姻数据的、婚姻数据与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业务由原登记机关受理。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有序安全开展和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办理,市民政局提倡网上预约,当事人可以在“蒙速办”APP上进行婚姻登记预约,线上预约地点与线下办理业务地点一致,否则需要重新预约。
在预约过程中,当事人须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婚姻登记员在婚姻登记系统上进行预约审核。如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条件,工作人员会标明原因,待登记材料补全,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免去了不必要的跑腿。当事人如更换预约地点,需要重新预约。老年人、残疾人等不方便网上预约的特殊群体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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