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人数30名,为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综合服务中心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评审论证中心(均为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年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在编在岗的呼市所属(含旗县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国家统一招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8月1日),试用期内视为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学历条件;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8月1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年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其组织同意、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填写《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选调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在《选调审批表》)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传真-)。同时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