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青格勒一行到我旗调研《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新巴雅尔、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付强,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考察。
上午,青格勒一行先后到我旗政务服务大厅、林东镇西城街道鹿山社区、医院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了我旗贯彻落实《条例》和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窗口单位安排双语人员及提供蒙语服务等情况。
下午召开座谈会。旗人民法院、旗委编办、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旗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上,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付强汇报了我旗贯彻执行《条例》情况,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本单位贯彻执行《条例》情况。
调研组听取工作汇报,并与与会人员交流了意见和建议。调研组指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促进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使蒙古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城市民族工作等领域中发挥积极作用。
稿源:巴林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通讯员:阿茹娜
编辑:乌伊罕、王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