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东镇政府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采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工程一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25′41″,北纬:44°01′50″。
工程二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6′53″,北纬:43°59′11″。
上限价(计划投资)元。具体施工标准按照巴林左旗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WZ、治理五区LS)治理工程设计为准。
3、交工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二、施工企业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或者具有园林绿化营业的企业,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园林绿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级以上技术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施工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施工企业可在年4月20日至年4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00—12:00:00时,下午12:00:00—17:30:00时到
2、施工企业在公告时间内到巴林左旗林东镇人民政府室提交相关材料两份。
3、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或中级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项目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企业可不提供)
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企业可不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