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4日,赤峰市巴林左旗接到阿鲁科尔沁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巴林左旗辖区居民刘某系阿鲁科尔沁旗确诊病例K次列车同车厢密接人员。接到核查指令后,巴林左旗疫情防控流调溯源专班立即对刘某进行溯源调查,刘某在溯源调查中隐瞒行程、接触史,在10月5日核酸结果呈阳性后,仍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极大传播扩散风险。巴林左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对刘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来源:巴林左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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