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
可是有一些司机
总是以身试法
最近,内蒙古的交警蜀黍们
可是操碎了心
有些驾驶员不仅酒驾
还作出了一些让交警蜀黍们
哭笑不得的事情
下面小编就带你们看看吧!
醉驾男子秒变“戏精”
竟将办案区当宾馆
还想要床和充电宝???
年11月7日晚20时40分许,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公安局交巡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在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蒙ER****号三菱越野车在行驶至交警执勤点处时,欲掉头驾车逃离执勤点,躲避交警的检查。民警发现后,立即联系附近其他警组民警,将其成功拦停。然而,让民警意想不到的是,该车驾驶人反将自己锁在车内,拒绝配合民警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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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9经民警30多分钟的反复劝说后,该驾驶人才将车门打开,随即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遂对该驾驶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该驾驶人却拒不配合,医院进行抽血等检查,并依法扣留该车辆,将驾驶人带至大队。最后经民警耐心劝说,该驾驶人才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酒精测试结果为.8mg/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然而,更让民警始料不及的是,该驾驶人居然秒变“戏精”,竟将办案区当成宾馆,把民警当成服务人员,表示自己很累,没有喝醉,要求民警为其提供一张舒适的大床,而且自己手机没有电,还想要充电宝,这让民警哭笑不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北方新报)
女子醉驾上路
被巡逻民警抓了现行…
年11月13日晚23时34分许,回民交管大队按照支队的统一部署安排在辖区内开展夜查统一行动,S省道公路巡逻中队民警在坝口子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和人员严密排查的过程中,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女士脸膛红的很厉害,于是民警们要求该女子下车接受检查,并且出示相关证件,要求该女士进行酒精测试,同时对全程利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经测试该女士酒精含量为mg/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来源:呼和浩特大小事)
男子不仅酒驾
还低头看手机!
结果……
被告人袁某是赤峰市元宝山区某公司职员,6月的一天袁某与同事江某商量买些酒回宿舍喝酒聊天,酒后江某提议回家,袁某便驾车送江某。在路上江某翻看手机,突然看到一个好玩的视频便将手机伸到袁某跟前,袁某低头看手机时其驾驶的轿车撞上了一辆停在前方路旁的大货车相撞后,袁某驾驶的轿车沿大货车左侧尾部搓至货车车头,停下后袁某赶紧呼喊副驾驶的江某,但江某已没有回应,袁某随即也晕了过去,再次医院,并且得知江某已经死亡。
网络图片
元宝山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袁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袁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的刑罚。(来源:赤峰身边事)
男子左兜一瓶二锅头
右兜一个鸡爪子
醉卧街头…
年11月4日23时许,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林东镇东城区中介桥上,有一名醉酒男子躺在马路中间。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男子侧躺在中介桥的红绿灯十字路口中间身上散发着浓厚的酒气,叫了多次也没有唤醒。根本无法准确提供姓名、住址以及家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民警对其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发现男子左边衣兜里一小瓶二锅头,右边衣兜里是一个鸡爪子,遂初步断定男子应是喝了太多的酒,昏睡在路边。为防止意外发生。值班警长将出警民警分成两组,一组指挥现场其他车辆通行,一组分散围观群众,并拨打请求支援,协医院。
随后民警拿着男子照片在附近走访排查,终于被附近一名旅店老板认出,提供了男子的姓名和家属联系方式,在成功与男子家属取得联系后,民警向下一报警现场出发。(来源:赤峰身边事)
连续三日喝喝喝现场被查
11月13日9时48分,包头市土右交管大队民警在萨拉齐镇南二环丁字路口执勤时,发现由北向南行驶来一辆“捷达”牌小型轿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对该车检查时,驾驶员刘某称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只是出示车辆的行驶证件。
细心的民警检查过程中观察到刘某两只眼睛发红,且面色疲惫,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医院进行血液样本提取,最终结果显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4mg/ml。
经查,刘某原持A2准驾车型驾驶证,后于年在乌兰察布盟桌资山县因醉酒驾驶被吊销至今,并被当地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
据刘某本人交代,其在10日晚上独自饮酒半斤,11日饮酒1斤3两,12日晚又与朋友共聚饮白酒半斤、啤酒一瓶,11月13日上午,没有醒酒的刘某驾车外出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来源:包头交警)
男子酒后驾驶
居然还飚车技!
年11月6日,呼伦贝尔市陈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巴镇中队积极在辖区内开展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下午15时25分许,执勤民警巡逻至陈旗巴镇北二环红光修理铺对面水泥路口时,一辆蒙EB****号棕色比亚迪牌小型轿车进入民警的视线,该车行驶轨迹极不平稳,且小轿车突然加速,执勤民警立即使用喊话器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轿车驾驶员停车后,民警上前示意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驾驶人白某面色绯红,说话支支吾吾,且车内散发着一股酒气。随后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当事人白某酒精检测含量45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见此情形,驾驶员白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白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案,公安机关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白某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来源:呼伦贝尔生活圈)
被交警查到酒驾
而不是被死神临幸
这些驾驶人可以说是幸运的
但是,对于酒后驾驶的危害
他能就此牢牢记住吗?
●视野缩窄: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度,如果酒精含量超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
●反应变慢:反应比正常时慢一两秒。在车速为60km/h的情况下,一秒钟汽车就开出16.7米,极易发生严重后果。
●触觉迟钝:饮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变弱:饮酒后,人对声、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易疲劳:饮酒后,由于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困倦、打磕睡等症状,此时驾车,容易因行驶不规则、空间视觉差等引发交通事故。
其实,每一位驾驶人都明白酒驾的危害,可为什么不少饮酒的人依然开车上路呢?
●自以为没有醉:“我没醉”是大部分醉酒者最常见的口头禅,他们对自己的清醒程度有着盲目的自信,自认为“我能行”。
●自以为车技高超:越是驾龄长、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人,对酒后驾车的危险重视程度越低、防范心理越差。有国外数据表明,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5到20年的驾驶人身上,反而是1年以下驾龄的新手很少酒后驾车。
●心存侥幸:有的驾驶人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有的则以为“就开一小段,不可能出事”。
对存有上述心理的人,小编要给他们普个法。
●酒后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有“肇事逃逸”的情形: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还有部分“自作聪明”的驾驶人,遇到交警查酒驾,会当场喝几口以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不过,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于年12月1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此有针对性规定:
●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小编:梦晗
来源:内蒙古日报、平安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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