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召开年度第二次立案、民事工作会议,会议按照“分调裁审”改革的要求,主要对人员调整后的立案、送达、民事审判工作进行安排,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尽快驶入快车道。陈丽敏副院长在会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上周,巴林左旗法院将8名法官助理调整到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目的就是适应司法改革要求,壮大诉前、诉中调解和速裁队伍,简案快审,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提高审判效率。会议提出,对家事、劳动争议、物业服务以及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等纠纷,经当事人同意,依法适用诉前调解。速裁团队的法官助理将分担司法局、妇联派驻人民调解员工作,独立进行诉前调解;一个月内调解不成的,及时移交速裁团队员额法官进行诉中调解或审理。原则上速裁团队要当庭宣判,当庭送达。调解中发现不适用调解或速裁的,及时移交民事审判庭。根据计划,通过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将减少立案—件,同时,速裁团队年内将消化40%以上的民事一审案件,进一步减轻审判工作压力。民事审判庭聂文江庭长安排工作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周阳安排工作会议对速裁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各岗位职责。陈丽敏副院长要求速裁团队法官助理及时转变思想认识,适应岗位要求,提高业务水平,扩大年工作成果,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会议还对立案、送达、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与会干警诉调对接是指在立案受理前,人民法院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将有调解基础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以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有以下好处:一是成本低。经诉前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免收诉讼费用;二是效率高。与开庭审理相比,诉前调解程序简便,当场即可出具民事调解协议;三是效力强。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现场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与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效力,对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效果好。通过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努力消除隔阂和对立情绪,把纷争解决在初始阶段,将双方当事人的感情伤害降到最低。来源:巴林左旗人民法院编辑:乌伊罕、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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