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巴林左旗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号)、《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7号)《巴林左旗年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规定,拟通过“绿色通道”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坚持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6名(其中卫生系统26名、教育系统10名)。具体岗位详见《年赤峰市巴林左旗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10月19日(不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所报考岗位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年10月19日(不含)以后出生;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毕业的应往届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或全日制硕士(本科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名高校毕业的海外博士或海外硕士[两类海外学子的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国内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可报考教育系统岗位。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不含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编在岗(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行政事业单位被辞退人员;
8、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报名开始前已参与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其他事业单位列编人才引进项目且被确定为引进对象人员(以公示时间为准),在近三年赤峰市行政区域各级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1.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2.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地区人才引进项目,且被确定为拟引进人选的(以公示时间为准);
3.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以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自我评价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手续办理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引才公告通过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