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避免人群聚集,方便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结合我旗实际,现将年全旗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核定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参保人缴纳年养老保险费具体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见下表:
(点击图片看详情)
二、补缴已参保人员,去年因受疫情影响,年未及时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关于做好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可于今年缴费期内按年缴费基数及档次进行补缴。
三、经办流程(一)正常缴费业务(缴纳全年),参保人可按照年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再来社保大厅核定。
(二)特殊缴费业务(年新参保、跨年补缴、年当年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集体工缴费),参保人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先行核定,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四、缴费渠道(一)线上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