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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暨相关法律法规

8月19日,左旗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召开“巴林左旗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会”。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选节)》《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涵盖的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进行一一解读,重点强调了关于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的规定,要求各校外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签约、履约行为,鼓励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加强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规范办学,教育局民办教育审批办公室何志伟主任强调,校外培训机构应担当社会责任,增强行业自律,规范教育培训,严禁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抓好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加强应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培训质量,打造优质教育名片,以口碑树形象。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的法律素养,促进了培训合同规范化使用,有助于校外培训机构实现良性发展,减少合同双方因培训收、退费而产生的纠纷,逐步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良好局面。下一步,左旗市场监管局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学生家长能够更加充分了解关于规范校外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理性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稿源:左旗市场监管局罗晓斌

编辑:乌伊罕、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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