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全旗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充分发挥火箭及地面燃烧炉人工增雨(雪)的社会经济效益,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为全旗防灾减灾服务做出更大贡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火箭作业起止时间为:年3月15日至年3月14日
二、作业区域:巴林左旗所辖区域
三、作业设备类型:
1、地面火箭型号:
(1)内蒙古厂,RYI-型增雨防雹火箭弹
(2)中国兵器集团,ZBZ-HJ-7型增雨防雹火箭弹
2、地面烟管型号:
内蒙古厂,RYI-1型增雨烟管
3、作业车辆:
(1)白色长城皮卡,车牌:蒙CMB
(2)白色长城皮卡,车牌:蒙DL1
四、事故报告方式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内,广大群众若在我旗辖区内发现故障增雨火箭弹等可疑落地物,请勿自行拆卸、倒卖,应速交旗气象局进行处理。若出现因上述弹药落地而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请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旗气象局与旗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以上内容望公众周知。
旗气象局联系—
特此公告!
巴林左旗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
防御指挥部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编辑丨王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