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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王岭恶势力团伙案孩子的问题出在大

北京儿童医院痤疮 http://news.39.net/bjzkhbzy/210609/9044587.html

“赤峰一恶势力团伙的形成与覆灭:被控两年犯下45起强奸案”———想必大家最近对这个话题不会陌生。

本人作为王岭案第六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了二审庭审。该案在10月9号到10号召开了庭前会议,10月15号到19号进行了正式的开庭。

王岭案有几个特点,第1个特点是涉及人多,有19名被告;第2个特点是被告人和被害人岁数小,作为主犯的第一被告王玲,在案发的时候也是刚满19周岁有8人在案发时尚未成年。第3个特点是涉及的罪名和犯罪行为多,该案除涉及强奸罪45起外,还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等多个罪名,每个罪名都涉及多起犯罪行为。

虽然,作为合议庭、公诉人、辩护人参与庭审的人员有不同的定位,我们也都认真的履行了各自的职责,但是经过几天的审理,王岭案的每一起犯罪行为都让我们每个人都感到十分的痛心!

前面提到,王岭案涉及到的被告人和被害人人数众多,绝大多数被告人在案发时尚未满16周岁,强奸罪中涉及到的被害人中的幼女就有10多人。

该案的发生值得我们每个人反思!孩子的问题出在大人身上!

首先,学校和家庭的教育缺失是根本原因,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都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孩子这张白纸,你描绘什么,他就呈现什么!”

而在王岭案中的多起强奸案被告人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时都是“恋人”身份。双方都认为搞对象,发生性关系是理所应当,甚至引以为荣!

另外,一审中王岭案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巴林左旗的学生眼中,能够攀附王岭被王岭“立棍”就是无上的荣耀,“立棍”之后就可以为所欲为,有的小姑娘对“棍”崇尚备至。学生有事乐意找“棍”解决,而找老师反映则会被看做是“没种”的表现。

正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王岭案中,因为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孩子这张白纸被呈现出不该呈现的图像。

第二,当地的检察机关和教育机构未将“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每一名孩子都是最好的未来,保护他们的茁壮成长,是我们的责任与义务。”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的一份建议。

之后,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联手共同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

可见,在巴林左旗中检察机关和教育机构并没有将“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日常管理的缺失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王岭案中多起强奸罪的犯罪行为是在酒店发生的,前去开房的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去开房基本都是畅通无阻的。我到当地开庭入住酒店时看到酒店有明确的规定“未成年人单独或多人要求入住时,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当地的酒店根本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也可以反映出,当地公安机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孩子毕竟对社会认知不深,对是非判断能力不强。单纯的教育是不足以预防犯罪行为发生的,这就需要社会各个环节的硬性管理配合才能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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