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旗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一位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新生,且年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且年9月1日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元,累计资助不超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元,累计资助不超过元。
2、-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且年9月1日为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年之前入学的在读学生)。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元,累计资助不超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元,累计资助不超过元。
注: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二、受理申请审核程序集中受理申请时间
年8月15日—19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受理形式
采取巴林左旗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集中现场办公的形式受理。
集中受理申请地点
巴林左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四季花城小区北侧约50米)。
申请材料
(1)年大学新生
①出示: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年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本人在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
②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工商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各一份,学生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③录取通知书未到的可以提前打印《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实时查询》办理,录取通知书收到后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补交到巴林左旗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④学生本人到现场申请填写:《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申请表(大学新生)Ⅰ》。
(2)以来在读学生
①出示: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学生证,学生本人在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卡。
②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工商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学籍验证报告,学生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③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到现场申请填写:《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资金申请表(在读学生)Ⅱ》。
注:在读学生如果大学已经开学,可以委托他人带所需材料复印件到现场办理。
资格审核
(1)乡村振兴局负责审核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将确认的拟享受资助学生名单以公函形式转交教育局;
(2)民政部门负责审核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将确认的拟享受资助学生名单以公函形式转交教育局;
(3)教育部门负责查验学生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有效,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以公函形式转交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审核申请资格。
公示
经教育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左旗教育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