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二连浩特市来(返)赤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18号
年6月2日凌晨,二连浩特市在核酸检测中检出4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在严格执行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年第17号通告管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二连浩特市来(返)赤人员管控要求补充通告如下:
一、年5月25日以来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的来(返)赤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嘎查)、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风险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等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旗县区要加大重点人员排查力度,对5月25日以来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时间从返赤之日起计算),集中隔离第1、2、3、5、7天和居家隔离第3、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须集中隔离。
本通告涉及管控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年6月3日
信息来源:赤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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