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后,巴林左旗委迅速行动,从学懂弄通入手,结合实际全面安排部署工作,认真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强化理解把握,在理论学习上做到学深学透。
旗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旗委书记会上明确提出贯彻落实要求,自上而下传导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工作压力。旗委巡察机构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办会商会议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意见》原文,全面领会《意见》蕴含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自觉。巡察干部积极参加解读《意见》业务培训,旗委巡察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就《意见》主要内容开展理论测试,组办紧扣职能责任进行交流研讨,确保《意见》精神入脑入心。注重修订完善,在顶层设计上做到对标对表。
结合实际,从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成果运用等方面,及时对《巡察工作规划(试行)》《年巡察工作要点》等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以旗委文件形式将职能部门责任压实固化。参照《意见》要求,全面梳理旗委巡察制度规定,逐条检查、逐项修改,加快制度“立、改、废”进度,确保《意见》精神落到地、落到底,目前已废止制度1项、修订制度4项。抓好厘清责任,在履职尽责上做到从严从实。
着眼于形成工作合力,将《意见》及时转发旗委各分管常委,责成纪委监委牵头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等为日常监督部门责任科室,推动构建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整改监督工作格局;将《意见》精神贯穿于十六届旗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全流程、各环节,提出严格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等工作要求,压实巡察对象整改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