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向青少年、在校学生蔓延的形势,赤峰市检察机关结合具体案件,先后向两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等制发7份检察建议,督促各部门合力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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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机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监管。加强预防性侵害教育和法治教育,制定相关考核考评办法,加强日常检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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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增强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的意识,加大对市场监管力度,对无照无证经营等行为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取缔处罚。对于学校周边等学生日常出入较频繁的地段,加大监督管理的频率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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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各机关间协同配合,对娱乐场所开展定期集中整治工作和不定期抽查、复查、暗访工作,特别是对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整顿力度。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力量,鼓励群众积极反映、举报娱乐场所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检察建议制发后,市检察院及时进行跟踪回访,截至目前7份检察建议全部收到回复。经过跟踪督促,教育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多角度落实检察建议,构筑起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格局,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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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制建设进一步完善
被建议相关学校均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强化“一岗双责”。细化班级常规管理、门卫管理、舍务管理、食品卫生、信息通报等制度,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设立“师德监督平台”,开展“爱与责任”为核心的系列教育活动,把师德师风纳入考核长效机制,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监督。设置法治班长,利用同学身份优势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不良思想动态,快速上报,供学校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加强青春期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聘请生物教师、心理教师等对女生开展专门的生理健康专题教育,防止性侵害。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向家长和有关部门通报学生身体、心理状况,共享安全信息和数据。开展学生早到校治理工作、校园内禁止带手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校园内外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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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治理进一步强化
被建议相关单位均组织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盗版、淫秽色情图书、画册、光盘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图书音像制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净化市场经营秩序。以网络环境整治为重点,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园周边米以内不准开办网吧和禁止未成年人在网吧上网的规定,坚决依法取缔“黑网吧”和打击以电子阅览室等名义从事网吧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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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各地分别组织开展文化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活动,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检查频次、力度,每周至少对网吧进行2次以上、歌厅1次以上的全覆盖检查,对网吧、歌厅、学校周边出现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涉未成年人保护的一般行政案件一律按上限从严从重处罚,对可能涉黑恶或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违规经营线索清单和监督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治理。如巴林左旗关工委组织31名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成立2支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小分队,对全旗11家网吧和1家游艺场所进行全覆盖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为违法违规行为通风报信、包庇说情或参与文化经营从中牟利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的联动配合,不定期对校园周边、歌厅、网吧开展联合检查,打早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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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保护进一步强化
被建议地区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教育、妇联、共青团、工会为主体,公安司法部门共同参与综合施治的专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组织的基层基础作用,对辖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全面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宣传,对于教育存在问题的家庭,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干预。对于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依申请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为未成年人安全快乐成长营造良好学习环境和成长环境。
来源:赤峰政法
原标题:《赤峰市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参与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问题治理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