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内各参保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10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赤人社函〔〕27号)和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林左旗稳定和扩大重点群体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左政办〔〕4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条件、标准和申报材料。
(一)补贴对象:
各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年新增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每人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申报材料
1、巴林左旗一次性吸纳新增就业人员补贴申请表
2、年企业新增就业人员花名册。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增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费备案审批表复印件。
6、缴纳社保凭证复印件。
二、政策受理截止期限
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受理期限内向旗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巴林左旗就业服务局初审,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局复审。
四、补贴拨付
审核合格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