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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助推特困人员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近年来,巴林左旗紧紧围绕民生保障大局,在精准实施两项制度深入衔接基础上,探索创新实践多层次、一体化的特困供养体系,使弱势群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

引入契约化管理,明确各方职责义务

“契约化管理”就是一种具有刚性约束力和较强激励作用的管理模式,采用书面“契约”的形式明确多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监督与管理服务行为,将“契约化管理”理念引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现救助工作法治精神。

一是科学合理界定契约关系。按照实事求是、便捷高效的原则,围绕旗民政部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嘎查村(居)、供养机构(社会组织)、照料护理员和特困人员等7方,建立“一个主轴、一个副轴”的契约关系。设定契约内容,规范契约行为,形成契约精神。

二是明确契约各方责权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管理、服务和监督三个方面,划清责任、权利、义务界限,解决行政主体、行为、决策及资金发放过程中,运动员、裁判员一体化现象。层层压实责任,变过去上指下派、行政命令式的强制性管理监督为按契约办事、依法办事。

三是激发管理服务内在活力。按照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制定“行政契约”、“民事契约”范本,通过“硬约束、强激励”的契约化管理服务方式,转变了过去一名护理员照料一位失能特困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佳、服务效果不明显现象,带动契约各方积极性,激活动力,强化管理,弥补短板,取得实效。

引入标准化认定,实现精准兜底保障

在特困人员认定标准方面,巴林左旗制定《特困人员精准认定实施方案》、《特困人员精准认定说明》,探索建立了“四项标准”,迈出了特困供养改革创新的路子,打造了特困供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

一是统一收入核算标准。为客观真实反映申请对象的财产状况和家庭实际收入情况,设立工资净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其他收入等五把收入核算“标尺”,从而实现去伪存真,避免了暗箱操作,审核审批有据可依、认定过程更加精准,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明确申请认定标准。规定了申请人有2处及以上住房、虚报隐瞒、转移财产等8种情形实施“一票否决”,严格把关、重点监测,提高救助供养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成立由苏木乡镇党政领导、民政、财政、纪委和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研判小组,对年满16周岁且不满60周岁的非一二级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的特殊困难群体研判分析,做好全面完整的佐证材料,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状况进行审核认定,实现兜底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流程标准。采用企业管理理念,借鉴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主动做到依法行政,编制《特困人员审核审批规范操作手册》,明确认定条件、统一申请材料、严格认定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特困人员供养台账、照料护理台账、各类标准化调查表、通知单等范本,增加了温馨提示、一次性告知书等规范性文书。

四是实施动态管理标准。借鉴所有物质是“运动变化”的原理,全面开展动态管理,及时对新申请和在享人员实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研判协同评议使申请对象经得起群众比、经得起良心审,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诚信度;在村级、镇级、旗级实施定期公示+长期公示制度,延长公示时间,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形成了“一级财产核查+二级公开评议+三级入户排查+四级张榜公示”工作格局。

年前三季度,累计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1万元。

引入第三方机构,规范自理能力评估

探索引入三甲医疗机构参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购买服务内容有两项: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和护理人员规范评估监管。

一是制定《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建立健全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结合特困人员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觉与沟通、社会参与等四项参数,将自主如厕、室内行走等6项指标“量化”为10大项、30小项可具体操作、可具体衡量的评估指标体系。比如:自主室内行走,量化为独立平地行走45米、需部分帮助(他人搀扶或介助拐杖、助行器行走)、需极大帮助、完全依赖他人等4小项,分别赋予不同分值,评估小组分别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组成,独立遵照办法规定的评估参数和事项进行评判,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他人或非相关因素的影响,有效避免了自理能力评估的“模糊化”、“概念化”,保证了评估结果公正、客观、真实。

二是实施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动态评估,动态评估分为首次评估、复检评估和持续评估。特困人员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除向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提交申请书外,医院或旗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复核评估。针对家庭偏远、交通不便、行动不便的分散供养对象实施上门评估服务,通过为特困人员提供“评估专业化”、“上门人性化”的自理能力评估、心理辅导、健康咨询和追踪问效等“一对一”的服务,不但使困难群众对救助能感知、有感受,增强了特困人员获得感、幸福感,而且弥补基层能力不足、力量薄弱的短板,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按照公平、激励、竞争的原则,设计护理人员目标式量化考核标准,制定《照料护理服务内容》、《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员工作制度》、《照料护理服务考核标准》、《照料护理服务日志手册》规范文本,建立护理人员综合量化评价体系,切实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保障和维护好特困人员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真正实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日常和生病期间有人照料,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任务。

四是以第三方特邀监督员推动“契约”执行。制定《特邀监督员制度》,从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人员,与旗民政局签订聘书,约定职责权利,经民政局党组授权,特邀监督员分级分区对特困供养“契约”签订的真实性、契约履行的程度性进行监督,确保特困供养人员真正享受“契约化”创新改革红利。

年前三季度,累计为全旗名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护理补贴万元、价格临时补贴34.7万元。

引入供给侧改革,构建多元护理渠道

根据苏木乡镇、街道的地域特色、风土人情、民俗习惯、人员数量等不同因素,尝试多元护理模式,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护理帮扶体系。

一是推进“医养结合”护理模式。巴林左旗通过委托苏木乡镇卫生院对集中供养机构实施“医养结合”护理模式,集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为一体,明确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机构资质、服务对象等事项,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是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护理模式,由苏木乡镇、街道直接选用或委托社会组织聘用护理人员,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施“一对一”或“一对多”护理模式,用“契约”助推管理服务迈向高质量阶段。

三是护理人员配备选用特色化。如前期开展的5个试点地区,主要做法是圈定护理人员范围,严格从业上岗要求,择优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40-50人员。经初步统计,全旗约名护理特困员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据50%以上,年人均增收元。

四是全面推进特困人员适老化改造项目。现已完成特困供养人员、贫困群众改造需求摸底、预算评估等工作,年底前可完成户特困供养人员的适老化改造。

引入规范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特困人员档案是特困供养申请、审核审批、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真实记录。建立规范化的特困人员档案,既是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的内在需要。

一是统一印制册式档案范本,除常规材料外还有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记录、动态调整管理记录、年审复核记录和照料护理记录,使特困档案齐、信息准、资料全、底数清,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全面推行审核审批责任卡,使特困人员认定、审核审批、日常管理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全过程阳光、透明,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数字化智能档案室,大力推进档案标准化建设,按照审批类和日常管理类分别进行电子编码排序,实现电子与纸质档案共享,这样既能满足传统纸质和电子档案“双”管理模式,又提升了档案智能化管理水平。

创新工作思路,提升特困老人服务水平

一是指导苏木乡镇敬老院和养老机构进一步改善膳食安排,科学制定食谱,提高特困和集中供养老人的伙食标准,改善其生活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新增“一键预约”物业维修、养老医疗、法律咨询等服务;成立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和专业服务团队、服务车队,全面推进蒙语、汉语双套系统服务;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制定上门助餐、助洁、助医、助购、助急、智慧档案等6大类余个小类服务项目;

三加大敬老院整合升级改造,公办敬老院由14所撤并成3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5万元对敬老院进行改造、维修,使其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面改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条件。

四是完成2个特困供养“医养结合”试点,对牧区敬老院和民办机构中的特困人员,由基层政府委托乌兰达坝苏木或查干哈达苏木卫生院集中供养,安全及管理服务提升的同时,实现医养结合,带动护理员就业,目前长期就业护理员人,做到稳就业74人。

五是构建“民政+”服务模式,通过构建“党组织+合作社+特困户”三联经营模式和土地、劳动力、资源、技术管理、集体资产等入股方式,实现特困户的“两权”变成资金和股金,在产业链条上长期受益,破解无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众长期性、根本性的生活保障问题。

六是续推进和完善“特困+互联网”服务,推动救助“一网通办”,努力让困难群众轻轻“一点”即获救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在旗民政局建立了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在苏木乡镇街道层面,13个困难群众救助服务站全部挂牌成立,每个站配备1-2名社会工作者配合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在嘎查村(社区)层面,成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点并实现了“工作制度、职能职责、工作流程”三上墙,选聘“社会救助信息员(协理员)名”,积极推动“群众上门求助”到“主动发现救助”的转变,实现了特困工作服务“+速度”。

七是加强农村牧区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护服务,明确采取家庭照护、邻里照护、集中照护和社会服务等方式,为农村牧区贫困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服务,助力实现稳定脱贫。(张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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